婦聯:促加強監督協調落實不重複開挖目標

發佈日期:2023-08-23


近期行政長官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表示,政府早前約見多個公用事業,要求公用事業申請挖路前,要先詢問其他公司有沒有工程需要合併進行,落實三年不重複開挖,說明“小組”在落實上存在不足,需要作出優化。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兼婦聯議政部主任許浩智認同政府需加強“道路工程協調小組”的協調力,切實讓三年不重複開挖的工作目標能夠直正落地,減少挖路對居民出行造成的不便。

許浩智表示本澳早在2009年已成立“道路工程協調小組”(下稱“小組”),以加強相關公共部門及公用事業的溝通,並透過匯總工程資料及協調共同開展路面工程,減少路面重複開挖。在“小組”的努力下,過去三年(2020年至2022年)的952宗道路工程中,有361宗進行合併,佔總數的38%,顯示“小組”的溝通機制取得一定成效。然而,他仍收到不少居民指道路重複開挖的問題依舊,更反映部分路段“啱啱掘完,而家又掘”,經了解發現是兩段相近的路段進行不同工程,以及相同路段需要進行分階段工程等情況。這些工程的地點相近,內容相似,難免令居民感到道路重複開挖無改善。

他坦言兩年內不重複開挖的工作目標,早在2009年“小組”成立時已存在,及後政府更把目標優化至三年。但路面重複開挖多年來一直未能斷尾,備受居民所詬病。成因與現時“小組”只是透過協調溝通的方式運作,工程計劃及協調的最終結果缺乏法律約束力。為此政府曾有意訂立行政法規,以進一步提升“小組”的效力,不過至今只停留在溝通協作層面,而未有落實立法。加上,現時政府部門沒有一個公開的統一、整合的道路工程資訊平台。居民難以掌握某道路何時曾經開挖,進行甚麼工程,只能在政府部門網頁自行尋找和整合,不僅費時,亦難以確保準確性。

許浩智建議當局加強現有“道路工程協調小組”的把關及監督,令三年不重複開挖的工作目標落地,並在相關工作的基礎上,強化小組的職權及監督施工時程;同時優化道路工程資訊的記錄方式,建議研究設立道路工程的資訊平台,供公眾了解全澳各路段在一定時間內的工程情況,讓公眾及挖路單位更準確掌握道路工程開,使開挖單位可以合併申報工程,減道路工程的重復開挖;亦及時讓交通部門作出安排,疏道交通,減少對市民出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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