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01
立法議員黃潔貞、馬耀鋒就《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法案細則性審議之表決聲明+ 查看更多
立法議員黃潔貞、馬耀鋒就《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法案細則性審議之表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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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3-06-08

為解決過去本澳樓宇滲漏涉及“入屋難、檢測難、維修難、追究難”等問題。《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法案以必要仲裁的方式處理相關問題,我們預計此法案通過後將可為有關問題提供了具強制力、有效、便捷的新出路,相信一定程度能協助受滲漏煎熬的居民解決問題。因此,我們投下贊成票。
新法案其中一個突破是受滲漏影響的當事人,在附同法定滲漏水檢測報告後,可以向仲裁庭申請進入他人樓宇或單位進行檢查,直接解決了過去因懷疑滲漏單位業主不合作,導致無法入屋進行檢查或維修的問題。法案亦明確合資格的土木工程專業範疇技術員或聘有相關資格技術員的企業可發出滲漏水檢測報告,以回應政府委託機構檢測輪候需時長的情況。
為了讓法案生效後更好協助居民解決滲漏水問題,故我們促請當局儘快制定相關報告的範本和指引,並進行充足的宣傳,讓市民了解,特別讓本澳相關專業人員掌握滲漏水檢測報告撰寫內容。同時,為免私人檢測服務以及仲裁的收費過高,從而加重官方委託機構的檢測壓力,建議政府與業界充分溝通協調,在居民可負擔的前提下,儘快公佈檢測的指導價格、仲裁收費標準以及相關鼓勵機制措施,以更積極的態度協助居民解決樓宇滲漏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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