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耀鋒促多措並舉完善本澳的士服務

發佈日期:2023-10-17


2016年特區政府為回應社會對“打的難”的意見,與電召的士公司簽定八年期的合同,讓本澳引入新的的士服務,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舊區坐車難的問題。特別,電召的士所提供的無障礙特別的士及電動座椅特別的士,為行動不便人士便捷出行帶來新體驗,廣受社會的讚賞。但首一百輛“電的”的牌照有效期,已經過了三分之二。近期有不少市民表示每當繁忙時段“電的”都出現爆滿的情況,而無障礙的士更是一車難求。加上,過去一段時間,有三百輛具期限“黑的”到期後,市面上整體的士數量下降至一千六百輛,“打的難”再影響著市民的出行。雖然,政府早前表示有意在短期內公開招標三百至五百輛八年期“黑的”,但至今仍未落實開標。

的士是市民日常出行,乃至旅客遊覽本澳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隨旅客數量持續回升,當局在十‧一黃金周期間(九月二十九日至十月六日),卻錄得十八宗的士違規(包括十一宗拒載、三宗議價、三宗沒有啟動計費載客或完成行程沒有停止計費及一宗濫收車資)及十五宗須交由交通事務局跟進的個案(當中包括六宗電召的士違反合同規定接客、九宗對待乘客不禮貌)。此外,近年本澳面對惡劣天氣的機會增加,的士更加是惡劣天氣下的唯一公共交通選擇,颱風“小犬”襲澳期間,相關部門揭發數宗拒載、濫收車資的情況;相對地,業界卻反映在惡劣天氣期間載客讓他們承受的風險大增,在法律未能給予他們安全保障和合理報酬下,不少司機選擇“冚旗”休息,導致市面的的士數量大減,更出現不規範收費的惡劣情況。當局有需要主動理順的士司機及乘客的矛盾,確保雙方在公平、合理及具保障的前提下出行。

現時,本澳的士服務在《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修改後,濫收車資、拒載及兜路等情況大減。不過這種只罰不賞的方式,僅能避免司機犯錯,卻未能正面推動的士服務水平的提升,回應社會發展所需。

為了同步提升本澳的士的質與量,馬耀鋒提出以下建議:

1.  提升“黑的”及“電的”數量。建議因應“打的難”的情況,儘快完成新一批具期限的士的招標行政程序,以增加“黑的”的數量。而單靠提升“黑的”數量,較難改變現時“打的難”及行動不便人士出行難的情況,亦建議當局在現時三百輛“電的”的基礎上,增加一至二百輛“電的”,其中更需要提升無障礙特別的士及電動座椅特別的士的比例,為本澳社會老齡化未雨綢繆。

2.  優化“電的”預約服務。就市民反映在“電的”平台成功叫車或預約並不容易,建議當局加強對“電的”平台的監督,確保“電的”按其批給原意提供預約服務,集中服務舊區居民及預約服務。

3.  建立賞罰並舉的制度。建議當局儘快完成正在籌備的“的士服務評鑑”,並參考及結合過去曾舉辦的“好「的」司機獎勵計劃”的做法。為服務水平優良的的士司機予以獎勵,推動的士司機提升服務水平。

4.  完善惡劣天氣下對的士服務的保障。建議持續最近一次颱風“小犬”襲澳期間,以先取籌,再安排乘客在室內候車的做法,以減少的士站出現混亂及不規則的情況。長遠而言,建議政府牽頭處理好惡劣天氣下的士出行缺乏保險保障的問題,並向的士業界及社會進行諮詢,商討一個業界及社會能接受的惡劣天氣下的士附加費方案,確保司機及乘客雙方的權益。
分享到: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