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05
馬耀鋒關注樂齡階段的發展需求+ 查看更多
馬耀鋒關注樂齡階段的發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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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2-10-24

根據最新人口普查數據,本澳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較2011年大幅增加超過一倍至82,812人,佔總人口12.1%;而55至64歲人口亦有90,138人,約佔人口14.2%,可見已進入或即將進入樂齡階段的群體佔本澳人口超過四分之一。參考《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佈局,計劃於2021年進入長期措施的執行階段,當局適時針對「澳門特區養老保障機制」進行動態調整,以《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為基礎作完善部署,為長者提供更完整、更多元的樂齡生活選擇,將是推動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於2020年因應「全球人體素質」和「平均壽命」的改變,公佈最新年齡劃分標準,將18至65歲定為「青年」,66至79歲則定為「中年」,顯示出即使超過65歲,長者仍然有條件對其生活作出不同的選擇,亦具有充分的生產潛力和能力;而參考《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當中主要針對長者就業及持續進修提出方向,可見政府有相關方面具有前瞻的預視,工作值得社會肯定。
然而,過去持續收到相關群體的意見反映,儘管政府及社區一直針對不同階層的長者提供各類服務及活動;長者亦可以報讀一般持續進修課程,但適合長者的課程選擇及數量上較為缺乏,且一般課程較少為長者的特殊學習和支援需要作出相對應的調整。而參考長者服務資訊網相關課程章程,基本已進入開課階段或結束,現時未見後續的課程資訊,同時每班名額最多只有30人,顯示長者在尋找學習資源並不容易。另外,在長者就業方面主要通過加強長者就業競爭力及鼓勵為主,但對比鄰近地區明確的法律及措施,本澳有關法律仍然相對落後,在“二〇一六至二〇二五年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的經濟保障範疇內容中,亦指出將就長者工作進行規範,協助已退休或準退休過渡人士可透過更彈性的工作模式繼續就業,然而自今未見進一步的消息,相關工作具有持續完善的空間。
為此,馬耀鋒提出以下質詢:
1.請問當局對於上述提及長者在尋求學習資源不容易的情況,將如何完善相關規劃及提供更多課程名額,以優化長者整體學習及發展需要,助力長者在樂齡階段實現自我增值,同時為融入社會新發展提供機會?
2.參考外地相關經驗,有就企業聘用年長員工的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保險制度等制訂明確的法律規定。參考當局過去的質詢回覆,長者就業服務主要針對僱員自身,覆蓋面尚未完整,誘因亦有優化的空間。請問當局在支援長者就業方面,除現有的鼓勵性措施外,是否有計劃就長者就業訂立更積極的工作目標和措施,為長者就業提供友善的環境和條件,亦為勞資雙方提供合理的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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