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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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潔貞促打擊換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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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1-06-18
【澳門日報】議員黃潔貞表示,“換錢黨”的行為在現行法律底下並未構成犯罪,雖然當局可以從事與旅客身份不符活動,將有關人士遣返內地,並最高可禁止入境三年,但成效不顯著,遣返過後又有另一批“換錢黨”來澳“搵食”。同時,“換錢黨”衍生的如詐騙、搶劫、打鬥、禁錮時有發生,甚至可能有洗黑錢等犯罪行為,對本澳治安與旅遊形象均造成負面影響,特別是本澳地方細小,無論是生活空間或人與人的關係都較為緊密,居民擔心有關博彩風氣與犯罪行為會滲入社區,影響生活安寧。
她提出書面質詢,指因應博彩業復甦而引發的非法兌換,以及博彩相關犯罪行為的增加,當局有否部署打擊行動,嚴防相關犯罪影響滲入社區,影響居民的生活安寧?從以往非法兌換的個案來看,往往涉及跨境犯罪、大量的資金往來和受集團操控僱用。為此,當局如何從源頭着手,特別是透過跨境警務與金融機構合作的方式,打擊相關犯罪團夥?
另外,隨着內地入境本澳旅客近期穩步回升,當局有否制定更積極的宣傳策略,與內地有關部門、本澳博企、酒店業界合作,加強宣傳非法兌換的危害,以及合法兌換金錢的正確途徑,提升防騙意識,亦減少後續不法與不規則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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