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潔貞問民商事調解法立法進度

發佈日期:2021-08-21

【華僑報】近年「調解」概念雖然逐漸被社會大眾所認識,特別是面對本澳社會環境的變化,法院受理的案件數量與工作壓力持續增長,很多爭議例如消費或家庭糾紛等,如果透過訴訟方式解決,往往要面對冗長的法律程序,對相關人士無疑是沉重的負擔。惟現時本澳調解制度並未形成具規範化、法制化與體系,導致推廣與應用上存在一定困難。為此,立法議員黃潔貞問《民商事調解法》立法進度,以及加快家事調解的立法工作。
  黃潔貞在書面質詢中指出:以家事調解為例,雖然當局在多次回覆其質詢時都表示,需先建立民商事調解的一般制度,才能根據家事爭議的特點制訂相應的特別制度,並指正研究《民商事調解法》法案內容。不過,無論是民商事還是家事調解,兩制度至今依然是未有具體消息,也未有立法的時間表。事實上,由於近年社會需求增加,為推動家事調解制度的落實,民間機構如婦聯、家事調解協會等,已率先開展不同工作,包括開展家事調解先導計劃,以及開辦相關調解員的培訓課程,因應本澳跨境居住及跨境婚姻等問題,開展珠澳合作等工作,但這些工作仍需要透過法律手段作支撐。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粵港灣大灣區的融合發展,無論民商事與家庭方面的交流接觸增加,現時3地也正積極構建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機制,但相比起內地與香港已建立調解相應的法律制度,本澳在相關方面仍然處於空白,因此,調解制度的建立不僅是解決本澳糾紛爭議的另一途徑,更是影響區域合作開展的重要因素。
  對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民商事調解法》法案已歷經多年的草擬工作,原訂於2019年完成立法,當局在去年回覆其質詢時再指出將在具有條件時聽取社會意見和建議,請問現階段進度如何?在立法草擬過程中存在哪一方面的困難?何時能開始公眾諮詢工作?
  二、由於《民商事調解法》的立法工作受到阻礙,令家事調解的立法工作亦相應推遲。因應社會對家事調解服務需求的增加,請問當局能否同步開展相關立法工作,加快提供能解決家庭糾紛,避免演變家暴個案發生的另一途徑?
  三、作為家事調解立法前的配套措施,請問當局能否加大提供民間團體開展相關服務的資源、法律、技術等支援工作?同時,因應本澳跨境家庭與婚姻數量眾多,當局會否規劃針對性開展或支援民間團體提供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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